5.原臺南公園管理所(原名「原臺南公園事務所」)

創建年代:日大正2年(西元1913年)

歷史沿革:原臺南公園事務所,興建於日大正2年(西元1913年)。位臺南公園偏北處,是獨棟一層樓高的「西洋風」西式建築,具雙坡水的斜屋頂,面鋪魚鱗板瓦,入口屋頂下置托架,呈圓拱形,右側立方形廊柱則以雙柱為單位,下承洗石子基座,柱身上小下大,上端以插銷固定;左前有木柱柱列,頗具特色。更有特色的是,牆身硓古石處理為主,與附近的硓古石假山相互呼應,並有綠釉花磚通氣孔,入口破風處理,兩側設對稱出挑木作斜撐。

臺南公園為府城最大的開放空間,為日治時期依現代公園觀念所規劃的綠地。日大正2年(西元1913年)5月臺南廳召急營建業者舉行臺南公園事務所、宿舍及公共廁所等附屬建築物統包營造投標,由原籍日本愛媛縣竹林安太郎以三千九百圓得標,並在同年8月31日完工。園內遍地花草樹木,亦充作熱帶實驗林,公園內設有小橋、涼亭、喫茶店、猿猴柵、及管理所等設施,而公園事務所更為日治臺灣第一座現代化公園之管理單位,日本裕仁皇太子臺南行啟,於日大正十二年(西元1923年)四月廿日繞行臺南公園時,曾經過此棟建築。原臺南公園事務所於戰後一度作為「臺南公園派出所」使用,現則空置。

環境描述:位於臺南公園北角,日大正元年未興建臺南公園前,「臺南公園事務所」原是「煉瓦場」工場,四周凹地,燕潭小溪流經「臺南公園事務所」北側及西側,後會合流出公園,流經「竂內」,後向西流出海。

保存狀況:整修後,屋頂已跟舊貌不復。

文資身份:直轄市市定古蹟,建議其指定名稱可由「原臺南公園管理所」修正為「原臺南公園事務所」。

文化資產價值:因臺南公園的誕生而設置公園事務所,具歷史、文化價值。

原臺南公園事務所.jpg

原臺南公園事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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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臺南公園事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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